誤變「叛國基地」隨時身陷囹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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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叛國基地 |
作賣淫場所亦違法
內地律師劉子龍指出,港人到內地買樓,再將單位出租,但單位若被執法人員發現從事不法活動,例如成為賣淫場所,或「散播危害國家安全及顛覆政權訊息」的地方等,如果業主知情者,則會被視為共犯,將會被判監禁。內地律師陳志榮補充,利用單位「散播危害國家安全及顛覆政權訊息」屬違法行為,可被判處五年監禁。如單位被用作賣淫場所,業主則等同提供場所,教唆婦女賣淫,可被判三年或以下監禁;如涉強迫婦女賣淫,更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監禁。不過,他強調,若業主能夠證明對在單位內進行的犯罪行為毫不知情,則不算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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